上海工伤保险实施有关问题解答
(一)伤残14级的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此类单位使用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应当向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主观:《 上海 市 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规定,上海市 工伤 职工鉴定为 十级伤残 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的 工资福利 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为7个月本人 工资 。
上海工伤10级赔偿标准明细如下: 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其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诊疗费等。
上海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
员工工伤事故应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流程如下: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治疗及休息期。
上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各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工资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543号。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上海市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及程序
1、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
2、工伤认定程序: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3、工伤认定的一般程序: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再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最后将决定书及时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上海工伤认定流程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受理举证责任处理救济渠道。
法律主观: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前往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